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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必须通知对方吗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8-22 01:14:11


(资料图片)

一、

解除合同必须通知对方吗

解除合同必须通知对方。合同当事人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的时候是需要通知对方的,一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解除权的行使】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六十六条【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

解除合同哪些情形不需要承担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三、

合同解除和变更的区别有哪些

1.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所达成的协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变更是狭义的,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变更必须针对有效的合同。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任何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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